根据《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简章》规定,经报名、笔试、现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政审等环节,现将考察政审合格及拟聘用对象名单予以公示。
一、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合格及拟聘用对象名单详见附件。
二、公示期:2024年9月30日至2024年10月14日(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发现与公示情况不符的,请在公示期间署实名书面反映。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对象,由街道党工委行文聘用。
监督电话:0859—7232166(普安县纪委县监委办公室)
0859—7237380(普安县委组织部组织股)
0859—7237576(普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交流中心)
附件: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考察政审合格及拟聘用对象名单
普安县2024年公开选聘城市社区工作者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