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实行公开、公正、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医疗卫生事业。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4.工作踏实,认真负责,学习能力和动手能力强。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条件。
6.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3)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4)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5)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三、岗位需求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 报名时间:2023年11月17日至11月22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周末除外)。
2. 报名地点:荔波县人民医院人事科(行政楼206室)。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近期免冠彩色一寸证件照片1张;
②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③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1份;
④应聘岗位要求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报名人员报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名人员不符合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即取消其被招聘资格,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本人承担,情节严重的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考核
采取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考核主要对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综合素质等情况进行现场考评。面试考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根据应聘人员面试考核成绩排名进入体检环节。
五、体检
1、参加体检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转正式聘用后医院予以报销)。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
2.体检结束后,考生体检结果未达到标准需复检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2天时间内进行复检。
3.体检不合格的,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进行一次递补体检。
六、聘用审批
1.体检合格的人员,办理试聘用手续,试用期2个月。
2.试用期考核合格后转正式聘用的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书》行聘用制管理。
七、待遇
1.转正式聘用后,薪酬待遇为:基础工资+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同工同酬)。
2.医院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公积金相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
八、咨询电话:0854-3610013。
九、本招聘简章由荔波县人民医院解释。
附件:《荔波县人民医院应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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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报名表需自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