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开招聘工作相关规定,黔南州决定开展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工作。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黔南州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
一、招聘原则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按照编制招聘计划、发布招聘简章、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二、招聘计划及岗位
黔南州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21人,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黔南州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三、招聘对象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24年及以前毕业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应往届毕业生(应届毕业生不含委培生、定向到具体单位工作的定向生)。
(二)招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有为人民服务的信念;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沟通能力;
3、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主动,具有良好的团队意识和合作精神,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服从管理;
4、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2006年10月8日及以前出生)、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9日及以后出生),岗位对年龄有其他要求的,按岗位表执行;
6、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3、各级公务员招录或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且仍在不得报考期限内的;
4、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
5、涉嫌违法违纪被调查尚未结束(结案)的;
6、被开除公职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不符合招聘对象、报考条件或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
9、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10、法律、法规规定其他不得聘用为国有企业工作人员的。
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报考人员须在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2日17:00期间进入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qiannan.gov.cn/),点击“黔南州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专题网页”(以下简称“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按专题网页提示的报名程序注册、填写并确认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并签署网上报名诚信报考承诺书。如实填写《黔南州2024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所填信息及照片核对无误后,必须点击“报名信息确认”提交报名信息。考生上传照片标准参照第二代身份证照片标准及技术规范要求。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个人工作单位信息。提交报名审核申请后应及时登录查看网上审核结果,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岗位。
报考人员故意隐瞒本人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期间,每日17:00后,将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布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以缴费人数为准),供报考人员参考。报名结束后,将在笔试前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岗位报名人数。
(二)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13日17:00。资格初审由各招聘单位具体负责,对已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在24小时内审核完毕。
根据报考人员填报的个人信息,对照《招聘简章》和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
对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资格初审不合格人员,在报名期间(2024年10月12日17:00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并重新提交。2024年10月12日17:00至10月13日17:00期间,报考申请未审核的,不得再修改任何报名信息,审核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
因报考人员未认真阅读或误读《招聘简章》及《岗位表》,报考不符合条件岗位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环节如查实考生不符合相关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其招聘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24年10月8日9:00至10月 14日17:00期间,通过“专题网页”链接登录报名系统缴纳100元考试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报名人数与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岗位,该岗位招聘计划予以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减少的,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不得进行岗位调整。招聘计划取消的,由报考该岗位的考生本人申请,经州招聘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后,给予改报符合报考条件的岗位。因所报考岗位取消且本人自愿放弃报考或无适合岗位改报的,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改报岗位和退费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6日17:00。州招聘领导小组在报名结束后对减少、取消的岗位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笔试准考证打印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24年11月11日9:00至11月15日17:00访问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五、笔试及合格分数线
(一)笔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考试,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只考一科,总分为150分。
(二)时间及地点。笔试拟定于2024年11月16日(星期六)9:00-11:30,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三)笔试成绩。报考人员未完成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笔试成绩公布后,由州招聘领导小组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并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进行公示。
六、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资格复审对象为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岗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的人员;同一岗位报考人员笔试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二)资格复审的方式和内容。资格复审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现场审查。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携带以下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毕业证书(2024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或《高等学籍验证报告》)、学位证书、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2、报名系统打印的本人报名信息表2份;
3、有效期内《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资料(劳动合同或社保缴纳记录证明、资格/职称证书原件等);
5、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及组织或人社部门同意报考的书面证明原件,国有企业人员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原件。不提供证明或提供虚假信息的,查实后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三)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资格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及审核条件等相关要求另行通知,以最终发布的通知要求为准。
经资格复审符合招聘岗位要求和条件的人员,由负责资格复审的人员签署意见。经复审不符合岗位应聘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该岗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
24小时内无法联系到复审递补人员的,视为递补人员自动放弃。考生应随时关注复审公告,如因考生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面试人员名单和岗位调整情况由州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
七、面试及总成绩
(一)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面试结合用人单位实际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分值100分,面试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或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事宜另行通知。
(二)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
总成绩=笔试成绩÷1.5×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也相同的,通过复试面试的方式以复试面试后总成绩高的确定为进入下一环节对象。复试面试方式、时间、地点等事宜另行通知。
各环节成绩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
八、体检
体检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与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对象,须在县级及以上综合性医疗机构进行,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并出具体检结论,其他结论、鉴定一律不予认可。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对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做进一步检查的,经州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后可进行进一步检查,并对特殊情况进行研究处理。体检结束后,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考生应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5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同意后由考务机构组织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费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九、考察
经体检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工作由各招聘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包括考生的德能勤绩廉,以及聘用后是否构成回避关系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程序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十、公示和聘用
(一)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有举报并经查实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尚难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面试及之后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作递补。
(二)聘用
公示结束后,由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单位报到并办理相关手续,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岗位,不予递补。
被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被聘用人员薪资待遇由各招聘单位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一、纪律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如有弄虚作假或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十二、未尽事宜由黔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商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联系方式:
(一)咨询电话:0854-8314063、0854-8222575
(二)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854-8256436
附件:
附件1:黔南州2024年国有企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x
附件2:黔南州2024年下半年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doc
黔南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黔南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
2024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