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民族风情巡游展示比赛工作方案
根据《2015年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活动总体方案》的安排,决定举办民族风情巡游展示比赛活动。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党 敏
副组长:周丽梅 刘一平 杨再旺 各方队领队
成 员:姜 岚 杨绍娟 胡 鑫 袁再桃
二、游行时间
2015年7月21日上午7︰00-9︰30
三、游行线路
起点仰阿莎东大道,革东一号桥——仰阿莎东大道——广场西路(工商银行对面)——六号建设区(雅园小区)——教育局——阳光广场
四、组队方式
1、革东镇、太拥镇、南哨乡、久仰乡、观么乡、南加镇需组队参加。
2、革东辖区八个村、老年体协、木鼓队可志愿报名参会。
3、锡绣方队由锡绣协会组队参加。
4、侗族方队由侗协会组队参加。
革东镇、太拥镇、南哨乡、久仰乡、观么乡、南加镇每个乡镇补助1.4万元。革东辖区八个村、老年体协、木鼓队、锡绣方队、侗族方队每队补助2000元。
五、游行方队和人数要求
1、木鼓协会方队120人(着民族服饰)。
2、老年体协方队200人(着民族服饰)。
3、革东镇方队少女银式盛装120人。
4、革东城中八村方队480人(革东寨、街上村、源江村、大稿午、小稿午、方家村、交喜村、展架村、每村60人)。
5、观么服饰方队60人(红绣盛装)。
6、侗族协会方队120人(以磻溪侗族服饰为主)。
7、久仰服饰方队60人。(男30人,高排芦笙、女30人)。
8、太拥服饰方队60人(男30人高排芦笙,女30人,白道式服装、久连服饰、昂英服饰各10人)。
9、南哨服饰方队60人(男30人,高排芦笙,女30人,短裙)。
10、南加服饰方队60人(方武服饰30人、革里服饰30人)。
11、锡绣盛装120人(其中儿童盛装20人,中老年各50人)。
12、舞龙队60人(6条舞龙队员,参加游行,不参加评奖)。
警车3人,主题牌4人,引导牌19人。
各方队以服饰为主,并搭配道具,结合本地区表演民风民俗,参加游行着民族盛装的女子年龄控制在35岁以下。
五、游行队伍次序
警车——主题牌——木鼓队——太拥镇——南哨乡——久仰乡——革东镇——革东寨——街上村——源江村——大稿午——小稿午——方家村——交喜村——展架村——南加镇———观么乡——锡绣队——侗族服饰——老年体协——舞龙队
六、奖项设置
一等奖2名:奖金各6000元。
二等奖4名:奖金各5000元。
三等奖6名:奖金各3000元。
组织奖6名:奖金各2000元。
组委会将组织相关人员对参加巡游方队的表演进行评分,具体评分办法另行公布。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2015年7月15日前。
2、报名地点:县妇联,联系电话5221095
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
文化节组委会
2015年仰阿莎文化节万人水鼓舞展演工作方案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为了组织参与“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万人水鼓舞展演活动,充分展示全县少数民族优秀文化和民族服饰,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的和意义
举办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万人水鼓舞展演活动,是进一步开发、展示和宣传我县多姿多彩的民族民间服饰和剑河独特的农耕文明舞步--苗族水鼓舞,同时挖掘、传承和保护我县丰富的原生态文化旅游资源,弘扬厚重的民族民间文化内涵,引导我县民族民间文化走向,培育原生态旅游商品市场,提高我县在社会各界的正面效应,促进剑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3年7月21日9:00至10:00(农历六月初六)
三、活动地点
阳光广场
四、活动内容
万人水鼓舞展演
五、组织机构
为使活动圆满成功,特成立万人水鼓舞展演活动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一)万人水鼓舞展演组
组 长:张李艳
副 组 长:刘志美 吴 亮
成 员:邱晓林 王 浩 欧 铁 刘庆彬
龙 笠 城管社区3名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万人水鼓舞中心区原生态展演人员活动的组织、12个鼓手的培训等工作。
(二)木鼓搬运组
组 长:张李艳
副 组 长:刘跃贵 吴 亮
成 员:欧 铁 姜通文 欧启煌 龙笠 刘庆彬
工作职责:主要负责万人水鼓舞展演木鼓的搬运,守护和管理等工作。
(三)安保组
人员由县公安局抽调
工作职责:主要维持踩鼓现场秩序,不让非演员人员进入到踩鼓圈里面。
六、参加展演队伍安排和要求
1.队形安排及踩鼓时间要求。所有队伍以鼓为中心向四周辐射围成圆形,原生态演员在最里层,木鼓协会队在次层,老年协会在第三层,银饰盛装队在第四层,革东八村和温泉队的游行队伍其中(红色便装在第五层,红色便装在第六层,男生在第七层),侗族协会方队第八层,锡绣盛装、南加游行队在第九层,久仰、,太拥、南哨、观么游行队伍在外层。围圈踩鼓时间必须在30分钟以上。
2.现成秩序。安排一定数量的安保人员维持踩鼓现场秩序,不让非演员人员进入到踩鼓圈里面。
七、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这次活动是宣传我县少数民族各项事业发展成就和少数民族群众精神风貌的重要活动,请参加表演队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人员参加表演。
(二)广泛宣传、扩大影响。要着眼于少数民族传统文化展示活动的实际效果,积极同新闻媒体等单位沟通,对各表演活动进行宣传,展示出少数民族各项事业的新面貌、新气象。
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
文化节组委会
2015贵州·剑河县仰阿莎文化节群众舞蹈大赛活动方案
根据《2015年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活动总体方案》的安排,决定举办群众舞蹈大赛。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大赛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中共剑河县委宣传部
承办单位:剑河县文体广播电视新闻出版局
协办单位:剑河县文化馆
二、大赛组委会
主 任:邰昌荣
副主任:刘跃琴 杨丽娟
成 员:金昌洁 周杨 罗国志 方永鹏 刘廷 李盼 杨斌 龙云 王冲
三、比赛地点
初赛:县文化馆;
决赛:阳光广场
四、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 6000元;二等奖:2名,奖金 4000元;三等奖:3名,奖金 3000元;优秀奖:10名,奖金 1000元。
五、参赛要求
1、作品要求健康积极向上,构思独特新颖,形式不拘一格具有创意,富有时代精神及具有苗侗及其它特色的民族民间舞蹈。
2、参赛舞蹈类别不限,舞蹈长度一般在5--7分钟,超时作品将取消参赛资格。
3、舞蹈参赛团队的演员不低于20人,不超过50人。
六、参赛规则及评分标准
1、预赛:预赛将在所有参赛节目中评选出16个节目参加决赛。
2、决赛:决赛将在16个节目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
3、评分按10分制减分法进行评分,采取现场评分。(预赛不现场评分不亮分,下一个节目报分)7名裁判评分中去掉最高和最低分,中间平均分为有效分最后得分(精确到小数点后三位)。
4、凡参赛节目具有剑河本土民族民间特色加1分。
七、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开始。
2、报名地点:剑河县文化馆二楼办公室,联系电话:5227077,联系人:岑伟
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
文化节组委会
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园方木业杯”牛王争霸赛
为弘扬民族民间斗牛传统文化,丰富仰阿莎文化节活动内容,活跃城乡居民文化生活,特举办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园方木业杯”牛王争霸赛。
一、比赛时间:2015年7月20日至7月22日(农历六月初五至初七)。
各级别组具体比赛时间:
C组:7月20日上午九时开始。
B组:7月21日上午九时开始。
A组:7月22日上午九时开始。
二、比赛地点:剑河县城校场坝清水江大桥北岸场坪。
三、比赛编组:
C组:新齐口以下(不含草箍),牛胸围在2.25米以下(含2.25米)。
B组:胸围在2.15米以下(含2.15米),牛龄不限。
A组:胸围在2.25米以下(含2.25米),牛龄不限。
参赛斗牛每头须交押金300元,参赛结束后不违反规定的退回押金,抽签后不愿参赛的押金不退,取得名次的押金转为本次活动赞助金。
四、奖金设置
1、名次奖:
级别第一名(元)第二名(元)第三名(元)第四名(元)
A13080808050801080
B12080808050801080
C11080808050801080
2、碰牛奖:碰牛每碰一碰奖励100元,并授予“勇猛直碰”奖旗一面(奖旗只授一面)。
3、抠翻倒地奖:在比赛中,将对方抠翻倒地(全身倒地)一次,奖励100元,并授予“东方神抠”奖旗一面(奖旗只授一面)。
五、赛事规程
1、参赛斗牛为县内、外水牯斗牛,打人牛、杂交牛、病牛谢绝参赛。参赛斗牛牛角不能涂沫有刺激或麻醉性药物,且角尖不能佩带金属物。
2、每场比赛时间为6分钟,循环赛3分钟。到场比赛时双方斗牛三分钟仍不对斗的游牛,由裁判长指挥牵鼻对斗,如劝斗仍无效果的,该两头牛自行淘汰,参赛终止。
3、进入前四名的斗牛,必须决出名次,不愿决出名次的视为弃权,不发奖金,不退押金。
4、牛主牵牛入场后,必须听从裁判统一指挥,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对方碰牛,违者将其押金转为罚金处罚,并作弃权处理。
5、拉牛脚或者牵牛鼻对斗时,必须由裁判长统一宣布后方能行动,牛主不得自行其是,否则按违规处理。
6、裁判通知牛主牵牛入场,必须在5分钟内进场,拖延或故意不按时到达的,按自动弃权处理。
7、牛主拉牛进场参赛,必须限制在4个人以内(含牛主)其它人员不得进入。当场比赛结束,必须立即退出场外。
8、本次斗牛比赛纯属公益性娱乐活动。牛主拉牛参赛、观众观看斗牛完全是自愿,必须自行注意安全。比赛期间或旅途中出现任何意外或人、牛伤亡事故均自行负责,主办方不承担任何法律或民事责任。
9、本海报解释权属本次斗牛大赛组委会,如有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电话:都先生 13985291490
吴先生 13984459960
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
文化节组委会
2015贵州·剑河县仰阿莎文化节“冠华杯”足球赛活动方案
为发现、选拔优秀足球后备人才,丰富广大人民群众体育文化生活,促进我县体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县仰阿莎文化节组委会研究,决定在仰阿莎文化节期间举办“2015年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冠华杯’足球赛”。为确保赛事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剑河县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剑河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剑河县足球协会
协办单位:剑河县冠华贷款公司
二、比赛组委会
主 任:霍可以(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主任:杨昌平、杨志平、欧阳著、饶 杰、刘剑锋
黄万刚、郭三峰、刘跃琴
委 员:杨广学、龚祥国、姚登华、吴运帆、刘太渊
欧建强、张晓忠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体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足球赛的筹备和比赛事宜。刘太渊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足球协会具体负责办公。办公室下设裁判组、安保组、医疗组。
(一)裁判组
组 长:刘太渊
副 组 长:朱振清、潘胜刚、杨天书、周乐法
成 员:黄万刚、刘跃平、吴运帆、王益新、欧剑强
姜晖、姚登奎、姚登华、张晓忠、杨楷、龙运福、姚廷显、倪路、李成刚、杨光海
工作职责:负责足球赛组织及裁判工作。
(二)安保组
组 长:黄万刚
副组长:刘跃平
成 员:参赛的政法队员
工作职责:保安工作组负责,各参赛队伍协助。
(三)医疗保障组
组 长:刘剑锋
成 员:参赛的卫生(医院)队员
工作职责:负责对活动中的受伤人员进行临时救护,协调力量抢救重伤、重症人员。
三、比赛时间
2015年7月12日—8月12日
四、比赛地点
剑河县民族体育场
五、比赛项目(主题)
男子足球赛(快乐、友谊、竞技、交流、发展)
六、组队办法和参赛资格
1.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驻剑单位等自愿组队参赛。
2.运动员须取得剑河县户籍,二代身份证是剑河的人员,在剑河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在剑河经商的外县人员,武警消防驻剑人员。
3.对任何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的,经组委会审查核实,若属临时造假的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若故意造假情节严重的,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4.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1人,队员15人以上。领队必须对本队队员的资格和比赛期间的组织纪律负责。
5.每名队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参赛人员应是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比赛并办理竞赛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者。
6.参赛队往返、食宿及赛期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费用由参赛队伍自行解决。
7、报名参赛队伍每队须交纳纪律保证金500元,若无违反大会纪律,赛后即退还;若违反大会纪律的,报有关单位通报批评,严重者送相关法律部门处理。
8.若本次比赛不足4只参赛球队,本次球赛取消。
七、奖励办法
比赛设冠亚季军、最佳团队奉献、优秀裁判、最佳守门员、最佳后卫、最佳球员奖,其余参赛球队颁发荣誉证书予以奖励。最佳团队奉献奖金5000元、冠军奖金2000元,亚军奖金1000元,季军奖金500元,其他奖金酌情给予奖励。
八、竞赛规则
1.采用最新《足球竞赛规则》进行比赛。赛程形式以下发的正式竞赛规程为准,比赛时间为90分钟(上下半场各45分钟),中场休息15分钟。
2.小组赛排名如遇积分相同,依以下次序确定名次:净胜球→积分相同队之间的进球数→积分相同队之间的失球→直胜→总进球→总失球,如仍相同,则以点球决出胜负。
3.小组赛战平不加时,淘汰赛在90分钟内战平,直接以点球决胜负。
4.比赛分为学生队和成人(单位)队,学生队可换5人(中场可换2人,上下半场可换3人),成人(单位队)可换8人(中场可换3人,上下半场总5人),被换下队员在同一场比赛中不能再次被换上。被红牌罚下队员不能再上场。
5.参赛队员在比赛中红牌一次与累计两张黄牌,禁赛一场。
6.比赛前15分钟,参赛队长将本队首发名单和替补名单(包括姓名、号码)交裁判组
7.参赛队伍必须服装统一,身着深浅球服进行比赛。场上队员号码必须和填写的人员名单号码一致。
8.未尽事宜由组委会解释。其它依照中国足协公布的最新规定执行。
九、纪律责任
1.遵守时间。各队须提前20分钟到场,比赛时间开始后15分钟未到球队判为O:3负。
2.服从裁判。对不服判决进行纠缠或闹事者处以驱逐出场、禁赛、送交公安机关等处罚。
3.文明比赛。倡导友谊,禁止粗俗言语、粗暴行为。比赛结束时,各队清理好垃圾,始终保持球场卫生。
4.损伤自负。参赛运动员自行购买保险,在比赛中如有损伤,由参赛队自行负责,组委会不承担责任。
5.维护秩序。每位队员除自己遵守比赛秩序外,均有维护比赛赛场周边秩序的职责,共同保障比赛顺利。
6.场地整理。每队比赛结束后,执勤队伍有权督促比赛队伍对比赛场地进行清理和收捡比赛用具。
十、报名及其它
1、报名时间:2015年6月22-7月6日
2.报名事项:报名时需填写清楚运动员身份证号,球衣号码(须提供电子档)。
3.报名电话:15085253461(刘太渊)
4.赛前准备会与抽签:2015年7月4日14点在县体育场会议室。
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
文化节组委会
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剑河绣娘”刺绣技艺大赛活动方案
根据《2015年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活动总体方案》的安排,决定举办“剑河绣娘”刺绣技艺大赛。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大赛方案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5年7月21至23日
二、比赛地点
剑河民族风情街
三、主办单位及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剑河县委传部
承办单位:县妇联、县工业信息化和商务局
四、组织领导
组 长:党 敏
副组长:周丽梅 欧丽萍
成 员:从县妇联和工业信息化局抽调
五、活动流程
(一)参赛对象及范围
1. 剑河县所有在一线从事刺绣手工艺品制作的女性;
2. 参赛主体为个人;
3. 年龄在16周岁(含16周岁)以上。
4. 参赛对象须身体健康并适合从事该项目的人员,如出现意外,自行负责。
(二)参赛绣种:以剑河红绣、锡绣、自由绣(破线绣、打籽绣、数纱绣、堆绣、锁绣、剪贴绣、插针绣、双针绣和织锦等)。
(三)名额分配及报名方式
1、名额分配:革东镇60人(含4个社区和居住在剑河城关的其他乡镇绣娘)、岑松镇10人、其余乡镇各3人,共计100名。
2、报名及推荐:初选报名点设在各乡(镇)妇联,由各乡镇或协会、企业统一组织当地妇女报名,若报名人数超过名额分配数时,由各乡镇负责组织初选,并将作品及作者信息报送县妇联参加比赛。
3、 报名方式:每位报名参赛选手在报名时递交个人亲手制作的刺绣作品一幅(绣法不限),作品7寸彩色照片一张,同时随作品附当地村(居)委会盖章证明材料一份,证明该作品系作者本人制作,注明参赛人姓名、年龄、民族、联系电话;若为企业或民间协会推荐的,须由该企业或协会出具盖章证明材料一份,证明内容同上。各报名点应做好作品及相关信息的保管工作,避免出现作品遗失、作品与作者信息不对称等情况。每位报名者的作品、照片、作者信息等单独装袋。
4、报名截止时间为 7月12日止。
(四)评分办法
1. 评委组织:组织本县专家团队,由7人组成。有作品参与此次评选的人不能出任评委。
2. 参赛规定:参赛选手要有刺绣作品2幅,其中,自备刺绣作品一幅,现场参赛制作刺绣作品一幅。
3. 现场作品比赛要求:采取现场制作评分方式进行,首先由领导小组提前10天发放绣片给参赛选手,参赛选手可以自行设计图案也可以领取组委会设计的图案,并在家中完成90%的工作量,剩余的10%工作量集中一天时间完成。集中比赛时间为7月22日上午9点到下午5点。选手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由领导小组发放的比赛绣片视其完成的程度及质量进行评分,完成程度占30分,完成质量占70分。
4. 评选方法:对报送和现场制作的作品进行逐一打分,每件作品满分为100分。报名时递交作品打分占40%,现场刺绣作品打分占60%,两项合计总分确定为参赛选手最终得分。
(五)奖次设定
1. 大赛设奖:设一等奖3名、二等奖6名、三等奖9名、优秀奖12名。
2. 奖项设置及其他:对获奖者将获得剑河县首届“百佳绣娘”称号荣誉证书和相应的奖金,并优先推选优秀绣娘参加更高级别的比赛;按相关规定优先参加职业技能鉴定。
(六)食宿安排
住宿交通费用自理;每个参赛选手给予50元生活补助费,乡镇绣娘每人补助车船费和住宿(革东镇除外,按路程远近实际发生额补贴),名额按照乡镇参赛规定人员补助,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安排。
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
文化节组委会
2015贵州·剑河县仰阿莎文化节"信合杯”篮球赛活动方案
为发现、选拔优秀篮球后备人才,切实丰富广大人民群众体育文化生活,促进我县体育事业快速、健康发展,经县仰阿莎文化节组委会研究,决定在仰阿莎文化节期间举办“2015年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信合杯’篮球赛”。为确保赛事安全有序进行,取得实效,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
主办:剑河县人民政府
承办: 剑河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剑河县篮球协会
协办:剑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二、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7月18-23日共6天。
2.地点:县民族体育场。
三、竞赛项目
男、女子篮球赛。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篮球赛的组织和实施,有效协调解决活动中出现的问题,特成立2015年剑河县文化节“信合杯”篮球赛组委会,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霍可以(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 主 任:邰昌荣(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宋政懿(县信用社理事长)
成 员:黄保富(县民政局局长、县篮协副会长)
陈远剑(县公安局副局长)
刘剑锋(县卫计局副局长)
郭三风(县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左剑斌(县交警大队大队长)
彭文贵(县新闻中心主任)
彭云美(县广播电视台台长)
龚祥国(县体育管理中心负责人)
各参赛代表队领队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在县体育管理中心,具体负责篮球赛的筹备和比赛事宜。郭三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体育中心及篮球协会具体负责办公。办公室下设资格审查组、裁判组、治安巡视组、医疗组、宣传报道组、保洁组、后勤保障组、游行工作组。
(一)资格审查组
组 长:邰昌荣
副 组 长:郭三风
成 员:黄保富、陈远剑、龚祥国、张德付、信用社1人、
工作职责:负责参赛队队员资格审查工作。
(二)裁判组
裁 判 长:龚祥国
副裁判长:杨 斌、杨槐菊、张德付
裁判 员:具备三级裁判员资格以上的20人
工作职责:负责篮球赛组织及裁判工作。
(三)治安巡视组
组 长:陈远剑
副 组 长:左剑斌
成 员:公安干警6人。
工作职责:负责游行交通管制、活动现场治安、交通秩序维护及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
(四)医疗组
组 长:刘剑锋
成 员:县医院医护人员2人。
工作职责:负责对活动中的受伤人员进行临时救护,协调力量抢救重伤、重症人员,负责办理伤员入院前期及后期手续。
(五)宣传报道组
组 长:邰伟生
副 组 长:彭云美
成 员:县新闻中心1人、县电视台记者2人。
工作职责:负责对活动的全面宣传,进行跟踪报道,营造活动良好气氛。
(六)保洁组
组 长:龚祥国
成 员:体育场安排7人
工作职责:负责活动期间器材保管、赛场保洁等工作。
(七)后勤保障组
组 长:潘 涛
工作人员:梁东芳、石周、郑泽银、龙云
工作职责:负责开、闭幕现场布置,赛场布置,活动器材、用品、奖牌、奖品购置、保管、发放,裁判员、工作人员食宿安排等经费开支工作。
(八)游行工作组
组 长:信用社
副 组 长:郭三风
成 员:陈远剑、左剑斌、黄万刚、杨旭
工作职责:负责游行策划、现场指挥、开幕式游行人员站位
等全部工作。
五、组队办法和参赛资格
1.各乡镇必须组一队参赛;
2.县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企事业单位、群团组织、驻剑单位等自愿组队参赛;
3.剑河籍运动员须取得剑河县户籍,二代身份证是剑河的人员;在剑河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正式工作人员;武警消防驻剑人员;
4.允许非剑河籍运动员参赛,但该队每场场上非剑河籍正式队员不能超出2人,可以替换。
5.对任何运动员参赛资格有异议的,经组委会资格审查组核实,若属临时造假的取消该运动员参赛资格,若故意造假情节严重的,取消该队比赛资格。
6.每队限报领队1人、教练2人,男、女队员各12人。领队必须对本队队员的资格和比赛期间的组织纪律负责;
7.每名队员只能代表一个队参加比赛;参赛人员应是身体健康适宜参加该项比赛并办理竞赛期间意外伤害保险者;
8.参赛队往返、食宿及赛期出现的意外伤害事故费用自理;
9、报名队每队交纳纪律保证金1000元,若无违反大会纪律,赛后即退还;若违反大会纪律严重的,报有关单位通报批评,直至按有关法律法规作出处理。
10、若女子队报名不足5队,则本次不进行女子比赛。
六、竞赛办法
1.采用2014年《篮球竞赛规则》进行比赛。
2.比赛形式以下发的正式竞赛规程为准。
3.要求服装整齐,标明参赛队名和前后明显号码。
七、录取名次及奖励办法
1、男、女队各取前三名发奖,奖金分别为:10000元、7000元、5000元,另奖奖旗一面。
2、若女队不足10队则取前2名发奖。
3、评取体育道德风尚奖男、女队各1名,奖金500元。
八、报名及其它
1、报名:2015年7月1-13日在县体育中心报名(须提供电子档)。报名时需填写清楚运动员身份证号及标明非剑河籍队员。
联系人:石周15808507014,5229380(办)
2.抽签:2015年7月14日上午9时在县体育场会议室。
3.领队教练会:2015年7月17日晚8时在体育场会议室。
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
文化节组委会
2015年贵州·剑河县仰阿莎文化节水龙表演活动方案
根据《2015年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活动总体方案》的安排,决定举办水龙表演。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大赛方案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5年7月21日下午14:30-16:30,地点:阳光广场
2015年7月22日下午14:30-15:30,地点:团结路(分别以县府路与团结路东西两交叉口为起点和终点)
三、活动内容
水龙表演、群众泼水互动。
四、组织机构
总指挥:邰昌荣(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副指挥:陈远剑(公安局副局长)
成 员:郭三风(文化旅游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左剑斌(交警大队大队长)
潘 涛(文物管理局局长)
龚祥国(体育管理中心负责人)
南加镇、柳川镇水龙表演队领队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体育管理中心,郭三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龚祥国同志具体负责办公。指挥部设活动实施组、治安巡视组、后勤保障组、水源保障组、活动表演组等5个小组。
(一)活动实施组
组 长:郭三风
副组长:龚祥国
成 员: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人员5人。
职 责:负责活动的筹备与活动过程的管控。
(二)治安巡视组
组 长:陈远剑
副组长:左剑斌
成 员:公安干警10人。
职 责:负责活动过程中的治安维护、交通管控、突发事件的处理等工作。
(三)后勤保障组
组 长:潘涛
成 员: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工作人员3人。
职 责:负责购买活动所需物品及将其分配到各个活动点,活动结束负责物品的回收等工作。
(四)水源保障组
组 长:县城管队相关负责人
成 员:县城管队工作人员5人。
职 责:负责安排1辆消防车向活动各个供水点提供水源。
(五)舞龙表演组
组 长:龚祥国
副组长:南加镇、柳川镇水龙表演队领队
成 员:各队水龙表演人员
职 责:开展舞水龙表演。
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
文化节组委会
2015年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民歌大赛活动方案
根据《2015年贵州·剑河仰阿莎文化节活动总体方案》的安排,决定举办民歌大赛。为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大赛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组 长:邰昌荣(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
副组长:刘跃琴(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副局长)
潘 涛 (县文物管理局局长)
成 员:杨 茂 欧 贵 杨秀勇 唐光硕 张文胜 曹志辉 蒋俊宇等
二、比赛方式
1、本次比赛分为汉、苗、侗族语言情歌对唱三个类别,每个类别报名人数须达到一定人数(汉歌组25对、苗歌组20对、侗歌组20对)以上方可开赛。如报名人数达不到指定人数,该项目仅作为表演项目而不列入比赛项目。
2、比赛采取淘汰晋级方式,每名选手须经初赛、预赛选拨后进行决赛。通过初赛,选出20对歌手进入晋级赛,综合评分后取前三对(男女各前三名)进入决赛。
三、比赛时间
1、预赛(地点设在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7月20日至21日(白天),汉、苗、侗族情歌试唱选拔。
2、晋级和决赛(地点为阳光广场)
晋级赛:7月21日晚--7月22日全天为三个类别情歌对唱晋级赛。
决 赛:7月23日全天为三个类别情歌对唱决赛。决赛结束后当场给获奖歌手发奖。
四、奖项设置
1、汉歌组:设一等奖男女各1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男女各2名,奖金800元;三等奖男女各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男女各5名,奖金200元。
2、苗歌组:设一等奖男女各1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男女各2名,奖金800元;三等奖男女各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男女各5名,奖金200元。
3、侗歌组:设一等奖男女各1名,奖金各1000元;二等奖男女各2名,奖金800元;三等奖男女各3名,奖金各500元;优秀奖男女各5名,奖金200元。
五、报名时间
自即日起至7月20日止。
六、报名地点
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联系电话:5227993
联系人:唐光硕:15329055959 蒋先生:15286320399
2015贵州·剑河仰阿莎
文化节组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