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黄平·谷陇2013年“9·27”苗族芦笙会
活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丰富少数民族地区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深入挖掘“民族文化”资源优势,提升一系列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文化精品,扩大谷陇“九·二七”的影响力和知名度,展示谷陇地区历史文化及民族风情的独特魅力,促进地区民族文化繁荣和发展,打造天下苗族第一镇品牌,推动我镇同步小康建设和民族文化旅游产业的发展,谷陇镇决定在2013年10月31日—11月2日(农历9月27日—29日)举办“中国·黄平·谷陇“九·二七”苗族芦笙会”活动,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 活动主题
“弘扬民族文化,共创同步小康”
二、 活动目的和意义
挖掘民族文化资源,彰显民族文化内涵,提炼地方民族文化精髓,构建区域民族文化资源共享平台,促使同步小康建设与民族民间文化艺术相融合。达到“民族文化搭台,经济建设唱戏”,促进文明文化协调发展,共同繁荣,推动经济社会事业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
三、组织机构
(一)成立谷陇“九·二七”活动组委会
主 任:李 进
副主任:田 杰 潘世勋 罗世成 沈大萍
成 员:何 啸 杨秀杰 吴俊杰 邹竺宏 雷建军 吴 德 古湘溢 杨 松 田 云 彭俊能 雷梦军 龙正勇 杨秀东 黄祖利 潘 辉 龙 兴 潘忠武 杨通章 雷 克 杨正森 江世成 田应忠 潘永强 杨建华 杨振华 杨通英 潘 亮 杨胜才 杨继勇 杨文华 吴治碧 滕健康 李荣华 杨光英 杨秀芬 雷放海 赵其军 龙海波 王 平
职 责:全面统筹活动工作
(二)主办单位:中共谷陇镇委员会 谷陇镇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大寨村村委 谷陇村村委 兴谷社区
组 长:罗世成
副组长:沈大萍 杨秀杰 杨 松 李荣华 杨秀芬 赵其军
成 员:彭俊能 龙正勇 雷梦军 龙海波 雷放海 杨光英 雷 成 雷安康 杨昌珍 雷国林 王华胜 徐光云 雷 鸿
职 责:具体负责活动的各项工作开展。
四、活动内容
(一)开幕式及文艺表演
(二)比赛项目: ⑴芦笙艺术赛 (2)斗牛 (3)苗族歌舞 (4)篮球 (5)赛马 (6)斗鸟 (7)斗鸡
(三)闭幕式及颁奖
五、活动地点
谷陇镇芦笙会赛场(谷陇中学及附近)
六、活动时间及日程安排
(一)活动时间:2013年10月31日—11月2日(农历9月27日—29日)
(二)日程安排
日 期
(农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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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 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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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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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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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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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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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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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道C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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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 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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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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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客运站、银饰路、芦笙路至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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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行至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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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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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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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幕式及文艺
演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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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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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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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活动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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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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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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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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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活动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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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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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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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活动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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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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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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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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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活动比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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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00—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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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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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奖、闭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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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奖项设置
(一)芦笙艺术赛(分吹、跳芦笙):各设一、二、三等奖,其中一等奖各1名、二等奖各1名、三等奖各1名。
(二)斗牛比赛:水牛(除杂交牛外)包括老牛组(2箍及以上)、中牛组(1箍—2箍,不含2箍)、小牛组(齐口),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三)苗族歌舞:
1、苗族服饰比赛:1、少女银饰(20周岁以下,2013年9月27日止,下同);2、妇女盛装(20周岁以上),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2、苗歌比赛(分酒歌、情歌、大歌、飞歌):各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3、苗族舞蹈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
4、铜鼓舞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
(四)篮球赛:分男子组和女子组,男子组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男子组16支队以上含16支队取前3名,少于16支队取前2名);女子组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若女子组10支队以上含10支队取前3名,少于10支队取前2名)。
(五)赛马: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
(六)斗鸟:分画眉组和黄豆雀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
(七)斗鸡:分斗鸡组和本地鸡组,分设一、二、三等奖各1名。
八、奖金设置
(一)芦笙艺术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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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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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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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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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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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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吹芦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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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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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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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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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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跳芦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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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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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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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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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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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斗牛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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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牛(除杂交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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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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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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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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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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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牛宽角(老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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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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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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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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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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宽角齐口牙(中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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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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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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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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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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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牙六齿(小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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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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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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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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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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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苗族歌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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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苗族服(银)饰:分少女银饰、妇女盛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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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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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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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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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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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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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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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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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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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苗 歌:(分情歌、酒歌、大歌、飞歌四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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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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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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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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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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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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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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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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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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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苗族舞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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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等奖:(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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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等奖:(2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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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等奖:(3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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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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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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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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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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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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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铜鼓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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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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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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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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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 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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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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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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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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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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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篮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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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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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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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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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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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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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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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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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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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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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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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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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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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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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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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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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赛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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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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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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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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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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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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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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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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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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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斗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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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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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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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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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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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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画 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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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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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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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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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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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豆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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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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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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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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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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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斗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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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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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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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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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 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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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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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元
|
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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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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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报名及参赛时间
(一)赛事时间:2013年10日31日—11月2日(农历9月27日—29日);
(二)报名地点:谷陇镇兴谷社区办公室(新派出所大门对面) , 报名截止时间为即日起到2013年10月28日下午18:00点,咨询及报名电话:13708559912;
(三) 联系人:李荣华:13708559912 王华胜:15186854441 徐光云:15885127240 雷 鸿:15185752834
(四)网址:WWW.qdngl.gov.cn
十、几项说明
(一)活动以谷陇镇党委政府主办,大寨村、谷陇村、兴谷社区具体承办,以民间运作、政府引导为原则;
(二)游行时按比赛类型列队;
(三)参加服饰表演的每个参赛队必须在10人以上;
(四)各参赛队在同项比赛中只允许一个节目参赛;
(五)苗族歌舞参赛队表演时间不得超过6分钟;
(六)开闭幕式演出共10至15个节目,参加开幕式节目需先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0月28日下午18:00点)。经审核后确定;
(七)本届大会不接受现场报名;
(八)如有广告宣传(横幅标语)需要,请电话联系0855—2311185,彭俊能15985506811,未经允许,禁止悬挂横幅;
(九)各种比赛、表演细则另定;
(十)以上各项赛事所有参赛人员籍贯不限,来宾交通、食宿费自理,所有参赛人员安全责任自负;
(十一)本届大会不接受现场报名;
(十二)本方案解释权属谷陇“九·二七”活动组委会、方案未尽事宜由组委会决定。
谷陇“九·二七”活动组委会
二○一三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