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 近日,贵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因不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被南明区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5名员工双倍工资补偿金13774元。这是南明区自国家《劳动合同法》今年1月1日实施以来,处理责任单位支付员工工资金额最多的投诉案例。
据悉,今年5月,南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接到贵阳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5名员工的投诉,称物业公司未与他们签订劳动合同,经调查属实。依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南明区劳动监察大队近日对该企业违法事实责令限期改正,并支付该企业5名员工双倍工资补偿金137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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